“大数据、人工智能与法律”主题沙龙顺利举行

时间:2018-05-31浏览:786

530日下午,由我校科研处与司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上海司法沙龙第8期在本校综合研究中心举行,主题为“大数据、人工智能与法律”。活动由我校硕士研究生俞琛岗、刘轲轲与郝娜任发言人,法律学院翟新辉副教授、科研处赵运锋副教授与法律学院李泽副教授作评论人,我校曹阳副教授、杨彤丹副教授及研究生、本科生参加,沙龙由杨寅教授主持。

沙龙首先由发言人作主题报告。俞琛岗就“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问题”,围绕自动驾驶汽车概念、技术原理、立法问题、交通事故责任以及监管等方面作了系统介绍与分析。刘轲轲围绕“人工智能与犯罪”,从强弱人工智能界定、人工智能引发的法律问题、人工智能产品的刑事责任、强人工智能产品的刑罚体系构想、现阶段人工智能在打击犯罪方面的发展等作了探讨。郝娜针对“大数据、人工智能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”,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背景、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内涵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、欧美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与情景理论,以及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发展方向等方面发表见解。

  随后,翟新辉、赵运锋与李泽分别就三位发言人的报告作评论。翟新辉表示,人工智能的发展离我们越来越近,对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影响巨大,应当不断提高学习与研究能力,学会运用各种资源获取更多原始、权威资料。赵运锋结合刑法以人为对象的部门法设计特征,提出人工智能产品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、人工智能如何承担刑事责任,以及如何界定人工智能的主观方面等问题,引起听众的深入思考。李泽肯定了发言人的切入点及资料的全面性,同时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,尤其是大数据的特点、表现形式、相关制裁措施等要点。

    自由发言阶段,曹阳表示,算法与大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,应从这两点作深入研究。杨彤丹认为,应该首先从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这个问题出发,探讨人工智能犯罪等系列法律问题。与会学生亦提出是否会有超人工智能定义、人工智能是否会脱离人类控制等问题。

    此次司法沙龙活动话题新颖、内容详实,主题发言资料丰富、条理性强,点评发言精辟、学术氛围浓厚,对听众拓宽法学视野,了解并持续关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领域的法律问题具有积极意义,体现了闲谈明知、相濡崇法的活动宗旨。(戴哲撰稿) 

司法研究所、科研处

2018年5月31日

返回原图
/